中新網北京8月29日電 去餐館吃飯,菜飯里吃出頭發絲怎么處理?不少人可能怕麻煩選擇退錢走人。不過,最近在浙江寧波,一位頗為較真兒的網友,其餐廳維權經歷就走紅網絡,因為在一碗16元的面條吃到頭發絲,他最終得到了餐廳的1016元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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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元面條里吃出頭發絲 消費者堅持維權獲賠1016元
吃面吃出頭發,我們法院見。
近期,一個名為“海花”的網友曝出自己“餐廳維權”經歷,引來廣泛關注。
今年7月2日,海花在寧波某面館吃一碗16元的面。但他卻發現碗中有根頭發,于是叫來服務員。
誰知服務員非但沒道歉,還跟海花說:“有根頭發很正常嘛!我給你換一碗?”
“他們以為我是要敲詐訛錢,而我就是想要一句道歉而已。”海花在帖子里寫道。
道歉沒收到,這件小事從這里開始轉化為矛盾。海花要求和餐廳老板面談后,服務員卻只扔下一句:“你還想怎樣?!”
等了近40多分鐘后,依然沒人再搭理海花,海花只能獨自離開。
氣不過的海花當場拍照取證,遂撥打消費者投訴熱線12315。經調解,餐廳同意退一賠一。但海花堅持讓餐廳退一賠三,可餐廳不答應。就這樣,調解宣告失敗。
四天后,海花最后一次接到餐廳經理打來的電話,再次溝通無果后,對方扔下一句:“你去法院走程序啊!”
于是,海花掛了和餐廳經理的通話后,一氣之下就真的奔赴寧波海曙法院立案大廳排上了號,準備和餐廳走法律程序維權……
吃出一根頭發 獲賠1016元
一碗16元的面,訴諸法律真的有用嗎?海花的心里也犯嘀咕。但沒曾想,海花的維權之路十分順利。
不到2個小時,海花便拿到了寧波市海曙區人民法院出示的《訴前登記告知書》,準備在7月11日接受庭前調解。
在法院的調解下,餐廳最終答應退一賠十。但海花拒絕了這樣的結果,并告知對方,自己將堅決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148條來執行退一賠一千,共1016元的賠償,少一分都不行。
終于,這項“買賣合同糾紛”案在庭前調解失敗后,進入了開庭階段。
8月15日上午9點,海花來到法院第九審判庭。海花在帖子中寫道:“本來做好了一審、二審、再審的準備,沒想到對方一開庭就慫了。”
最終,海花按照既定法律程序,拿到了該有的1016元的賠償。
對于“小案子”,法院真會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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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元面條里吃出頭發絲 消費者堅持維權獲賠1016元
中新社廖小兵攝
對于海花的維權經歷,不少網友覺得很驚訝:“這么小的事情,法院居然會受理?”
實際上,自2015年5月1日起,全國法院全面實行立案登記制,取消立案審查的門檻,有訴必立。
海花在帖子里也寫道:主審法官很公正,一開始就鼓勵他:案子金額雖然小,但法院一樣會重視。”法官甚至向海花“透露”,一分錢的案子我們也審理過!
一碗面,為啥能賠出1016元?
除了對法院接手海花案件的意外,不少網友對這筆賠償金也很好奇。其實,對于食品安全類的賠償糾紛,也同樣有法可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規定,消費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受到損害的,可以向經營者要求賠償損失,也可以向生產者要求賠償損失。
接到消費者賠償要求的生產經營者,應當實行首負責任制,先行賠付,不得推諉;屬于生產者責任的,經營者賠償后有權向生產者追償;屬于經營者責任的,生產者賠償后有權向經營者追償。
此外,生產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或者經營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消費者除要求賠償損失外,還可以向生產者或者經營者要求支付價款十倍或者損失三倍的賠償金;增加賠償的金額不足一千元的,為一千元。
所以,這筆1016元的賠償金,就是由1000元的賠償金額和原價16元的面錢構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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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元面條里吃出頭發絲 消費者堅持維權獲賠1016元
時間:2018-08-30 09:35來源:未知 作者:admin 點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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